1、 請依農會法第 12 條之規定,寫出加入基層農會會員之條件。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依農會法第12條規定,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並合於下列各款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得加入該組織區域之基層農會為會員:
1.自耕農
2.佃農
3.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或發明,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
4.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林、牧場員工,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詳解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並和於左列各款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得加入該組織區域之基層農會為會員
一、自耕農
二、佃農
三、農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畫發明,實際從事農業推廣工作
四、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林、牧場員工,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詳解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設籍於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並合於左列各款項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德加入該組織區域之基層農會為會員:
1. 自耕農
2. 佃農
3. 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或發明,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
4. 服務於依法登記之農、林、牧場工作,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詳解
要件 1、年滿20歲 2、為中華民國國民 3、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 4、確實從事農業工作 滿足所有要件並合乎下列任一條件 1、自耕農 2、佃農 3、農業學校畢業或著有農業專著或發明,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 4、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林牧場員工,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詳解
佃農
雇農
自耕農
實際從事農業
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發明,並從事於農業推廣者
詳解
中華民國國籍
20
設籍組織內
自耕農佃農
合法農場工作
畢業於推廣學校
詳解
凡中華民國國民 年滿20歲 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 實際從事農業 並符合下列資格 審查合格後 得加入該組織區域內之基層農會為會員: 1.自耕農 2.佃農 3.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或發明 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 4.服務於依法令登記 農 林 牧 場 之員工 實際從事農推廣工作 前調各款人員 申請加入為農會會員 資格認定 應備書件 審查程序 及 其他應遵行事項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在條文修改實行前 已僱農身分 加入農會現有會員 現在從事農業 得繼續為會員 農會會員 入會未滿6個月 無本法所訂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詳解
一、自耕農
二、佃農
三、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或發明,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
四、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林、牧場員工,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農會法修正施行前以雇農身分加入農會之現有會員,繼續從事農業者,得繼續為會員
詳解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並合於左款規定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得加入該組織區域知基層農會為會員:
1.自耕農
2.佃農
3.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或發明.現在從事推廣工作
4.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林.牧場員工.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在本法修正實施前.依雇農身分加入農會為現有會員者.繼續從事農業得繼續為會員
詳解
自耕農
佃農
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注或發明,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
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林牧場員工,實際從事農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