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是一座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負責人員,該設施運轉執照效期即將到期,且不再使用,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 其經營者應擬訂除役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請詳述該除役計畫應載明事項有哪些?除役後之設施場址輻射劑量規範為何?除役完成後的應辦事項為何?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