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依最新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建築物新建、改建、變更用途或增建部分,依都市計晝法令或都 市計晝書之規定,設置停車空間。其未規定者,若為住宅(第二類),樓地板面積_______m2 以下部分,可免設停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