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甲以其妻乙為被保險人,經乙同意向丙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甲於填寫申請 書時,並未據實告知其妻乙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之事實,經丙公司承諾並交付保險單。 乙因車禍心臟病發不治死亡。

2若車禍係發生於契約訂立三年後,此時丙公司才知悉乙罹患心臟病之事實,可否 依保險法之規定解除契約、拒絕理賠?又該項規定是否排除民法第 92 條規定之 適用,即保險人丙公司可否主張該保險契約係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而撤銷其意 思表示?(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