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的社會化功能:(可擇一說明其意義即可)
教育的社會化功能是由和諧理論(功能論)學者E.Durkheim及T.Parsons提出。
(和諧理論將集體於個人前面,認為整個社會如何有效整合成一個有機的組合,教育的本身不是目的,而是社會化的過程。)
教育的社會化功能意指,教育是一種機制,兒童透過這個機制而練習接受社會控制與約束,以長大成為「理想的成人」,並且使社會得以延續,把教育視為一種「有條理(系統)的社會化」,是協助年青人進入社會的必要手段。(教育是成熟的一代對尚未準備好接受社個生活之下一代人的影響。)
(學校教育的社會化功能,簡單的說,就是學校將社會重視的生活方式,包括知識、價值、禮儀、習俗、語言文化、政經體制等等,編成課程與教材,循序漸進教給學生,助其形成共識,融入社會。)
(二)教育的社會控制功能:
教育的「社會控制」功能,是由衝突理論學派所提出。
社會控制的意義是指國家統治者會透過教育制度將特定的意識型態及文化價值,經過精心設計,灌輸給民眾,使其一切合理化,而使民眾樂於遵守,在此操作下,以達到社會控制的目的。
(K.Marx認為教育是種工具,塑造並灌輸虛假的意識形態,教導勞工農民溫馴順從,接受資產階級的宰制,如此以延續社會統治結溝。透過教育制度的運作,統治階級之既得利益得以保障並維護,勞工階級則繼續留在不利的位地位上。)
教育的功能以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有社會化與社會控制兩個意義。
(一)社會化
1. 意義
(1)傳遞性:教育為上一代施加給下一代的觀念。
(2)共同性:教育為培養社會上共同的習慣、文化及價值觀。
2. 所屬學派:結構功能論(涂爾幹、帕森斯)。
(二)社會控制
1. 意義
(1)文化霸權:教育是傳遞特定社會資源掌握者或政治權力掌握者的價值觀。
(2)階級再製:教育是將上一代的社會階層,讓下一代來世襲傳承。
2. 所屬學派:衝突論(馬克斯)。
從上述可知,教育從不同社會學派的觀點來解釋,都有其多面向之意義。
教育功能社會化:{和諧論}代表學者涂爾幹提出,認為教育的功能便是使學生學習社會化的過程,以滿足社會需求。
社會功能控制:{衝突論}來自赫胥黎(Hirschi),認為犯罪是人類的本能,我們所要回答的不是「造成犯罪的原因」,而是「什麼因素使人不會犯罪」。承襲涂爾幹「有機連帶」的觀點,認為當人們不再受社會法律的控制與傳統環境的教化時,便會傾向於犯罪,若學生與家人、學校、同儕,有強烈的情感依附關係,便會降低犯罪的情況(若與行為有偏差的同儕團體便不在此前提下)。 因此,赫胥黎提出影響個人順從社會的四個社會鍵(social bonding)包括:依附(attachment)、參與(involvement)、抱負(commitment)、信念(belief),也因此他的社會控制理論又被稱為社會鍵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