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善交通安全之 3E 策略中,即工程(Engineering)、執法(Enforcement)與教育(Education)三方面之政策,交通安全教育是最需要跨領域及跨組織推動之工作。交通安全教育之內容包含了「交通安全」與「教育」兩個迥然不同之兩個學域,前者在「交通運輸」專業領域中就已橫跨相當廣泛之研究範圍(如人因、車輛、道路環境、管理與政策等),而後者更是一個發展多年之人文社會重要學術領域。因此,要能作好交通安全之教育工作,其主管單位最好具有兼備「交通安全」及「教育」專業背景之專職人員,否則亦應有「交通安全」及「教育」個別專長之專業人員的長期共事合作機制,以發揮「整合」之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