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這一個動詞在中文中有幾個不同的意義及功能,下列將以「打架」、「打算」、「打聽」、「打包」及「打電話」分述之:
1. 「打」作為「動手攻擊某物/某人」之意:打架
此為「打」最直觀的意思。而「打人」的「打」,也屬於此意。教師們可以用圖示,讓學生清楚的了解「打」的基本意思。或者老師用動作表示,以「觸碰」和「打」兩個動作對比,讓學生明白何謂「打」。此外,最好示範在教師自己身上,避免誤會或冒犯到學生。
2. 「打」作為「在心中思考、盤算」之意:打算
此外,「打著如意算盤!」的「打」也有此意,表示「心中想著某些對自己有利的事」。以字面上連結詞意,這一個意思較為抽象,因此我們可以讓學生將「想」及「打算」兩個詞連結起來,基本上兩個詞是可以替換的,如「我想出去玩。」和「我打算出去玩。」,但是記得提醒學生使用「打算」這個詞的時候,表示某事發生的機率比「想」來的高。最後也會使用聽說教學法,加強詞彙的操練。
3. 「打」作為「向他人詢問事情」之意:打聽
這一個「打」的意思有「向他人詢問事情」的意思。此外,「打聽」和「打算」一樣,這兩個動作皆和物品或人物沒有直接「碰觸」到的動作,而是抽象的表現。因此我們可以透過和基本單字「問」的連皆,讓學生了解「打聽」的意思。此外因為詞意較為抽象,也會使用使用聽說教學法,加強詞彙的操練。
4. 「打」作為「整理」之意:打包
透過動作,讓學生直觀的了解「打包」的意思。
5. 「打」作為「播、按(按鍵)」之意:打電話
透過動作,讓學生直觀的了解「打電話」的意思。
簡而言之,打架、打人和打電話本身就有具體的動作,因此皆可以透過動作加強學生的記憶力。而打算和打聽則較為抽象,就需要透過較多的操練讓學生加強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