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經營附屬事業者,應遵守之規定為何?試說明之。

詳解 (共 5 筆)

Yi-Hsuan Chang
Yi-Hsuan Chang
詳解 #1729607
2016/01/05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經營附屬事業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由專責部門經營管理附屬事業。
  二、大眾捷運系統運輸部門收支與附屬事業部門收支科目分列。
  三、大眾捷運系統營運虧損時,得以附屬事業之盈餘填補之;附屬事業
          虧損時,不得以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收入填補之。
poilk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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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1815644
2017/01/10
營運收支附屬收支要分開 經營附屬事業項目,需研擬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並向和核定機關申請
poilk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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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1815403
2017/01/09
由專門營業部門管理,營運收支與附屬收支另外分別
poilk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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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1815664
2017/01/10
經營附屬事業項目,需研擬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 由專門部門營業 收支需另外分開計算 附屬收支不能補營業盈虧
poilk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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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1816978
2017/01/13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經營附屬事業者: 1應由專門部門管理 2收支另外計算 3附屬收支甭不能挪用補營運經營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