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設施經營者於規劃、設計及進行輻射作業時,如何證明其輻射作業對一般人 造成之劑量,符合法規對一般人之劑量限度?
詳解 (共 2 筆)
【站僕】摩檸Morning.
詳解 #1732830
答: (1) 以度量或模式計算關鍵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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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青青水藍藍
詳解 #5412422
(1) 以度量或模式計算關鍵群體中個人所接受之劑量,符合一般人之劑量
限度。
(2) 由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之排放,造成輻射工作場所邊界之空氣
中及水中之放射性核種濃度不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所定之濃
度;且對輻射工作場所外地區中一般人體外曝露造成之劑量,於1小
時內不超過0.02毫西弗,一年內不超過0.5毫西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