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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審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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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審計學#1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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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組內容
三、請說明你是否同意下列十項敘述?請說明理由,未說明理由不予計分。
4.「可接受的不當接受風險」衡量查核人員對未查出客戶帳上科目餘額 錯誤的接受程度。
其他申論題
10.因為倉庫門禁鬆散,也未及時盤點存貨以確認帳上存貨金額是否正確
#519760
1.查核人員針對所有客戶應一律採用相同水準的可容忍錯誤率以及可接受抽樣風險。
#519761
2.如果某一控制作業未被遵守的實際狀況為 6%,當查核人員挑出 50 個樣本且發現有 3 個樣本未遵守控制作業,則此樣本可以視為具代表性樣本。
#519762
3.採用非統計抽樣法無法正式衡量抽樣風險。
#519763
5.當查核人員預期母體可能存有不少錯誤時,適合採用貨幣單元抽樣法 (monetary unit sampling)進行抽樣。
#519765
6.當查核存貨由一個地點移動至另一個地點時,查核人員主要關注的查核目標包括所入帳的存貨移動確實發生、所發生的存貨移動均已完整入帳,以及存貨移動的正確金額。
#519766
7.查核人員與受查者共同負責進行存貨之實地盤點與正確入帳工作。
#519767
8.當受查者的存貨存放於外部公共倉庫,且查核人員可以直接自公共倉庫管理員取得書面詢證回函時,可毋須親自觀察存貨之盤點工作。
#519768
9.查核金融商品時,最困難的查核目標為存在性。
#519769
10.查核金融商品時,表達與揭露查核目標很重要。
#519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