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內涵:
1以赫胥社會鍵理論為基礎:
犯罪傾向形成後並非終生不變,社會資本是終止或持續犯罪的最重要轉捩點。
2家庭及學校之非正式社會控制,是兒少時期偏差行為之最主因。
3兒少時期的反社會性會延續到成年:
年輕時期出現反社會性,到了成年,會以酗酒、意外事件、偏差行為等多樣化犯行。
2003 持續犯罪與中止犯罪之理論擴充(三因素)
1個人意志力:
靠自己積極向上的心,改悔的心,不犯罪,與緊張/副文化理論不同。
2情境脈絡:
若能避免或轉換不良之情境,如工作和休閒離開高犯罪行業或場所,則有效控制犯罪。
3歷史脈絡:
鉅觀因素,經濟蕭條、經濟發達各有不同影響。
終止犯罪4個轉捩點:婚姻、軍隊服役、矯正學校、鄰里改變
產生4影響機制:
1切斷過去不良影響:
如入伍後,切斷不良幫派聯繫。
2提供監督,以及社會支持和成長機會:
如結婚後,工作遇到挫折,配偶給予支持,控制晚歸時間。
3改變日常活動的方式或型態:
如入伍後跟隨部隊過規律生活。
4自我認同的改變:
良好社區環境,融入社區自我認同。
(一)逐級年齡非正式社會控制犯罪行為理論之內涵 逐級年齡非正式社會控制理論是由桑普斯和勞勃所提出,主要強調青少年時期之犯罪偏差行為,到成年時期 的過程中,會因成年時期之轉淚點和生命重要事件而改變犯罪行為,而核心論點為以下: 1結構變項(性別、年齡、種族):透過家庭和學校控制之中介作用,而解釋兒少時期之偏差行為,有調合性作用。 2青少年時期的偏差行為會會延續到成年時期:例如抽菸、酗酒等。 3無論青少年有無犯罪頃向,在成人時期家庭及就業能解釋其犯罪狀況之改變。 (二)桑普斯和勞勃在2003提出持續犯罪與中止犯罪的生命史理論為補充 1轉折點:配偶、兵役、矯正學校及鄰里 3個影響要素:個人意志力、情境脈絡及歷史脈絡 3中止犯罪的機制 (1)切斷過去不良影響 (2)提供監督或監控,以及社會支援和成長的理由 (3)改變日常活動的結構或形態 (4)提供自我認同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