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基層農會成立(8)個以上或經(9)之核准,得組織縣(市)農會或直轄市農會。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農會法第 8 條
鄉(鎮、市、區)內具有農會會員資格滿五十人時,得發起組織基層農會
。
鄉(鎮、市、區)農會成立三個以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之核准,得組織上
級農會。
全國農會應由省農會、直轄市農會及縣(市)農會共同發起組織。
下級農會應加入其上級農會為會員,並應受其上級農會之輔導;其辦法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鄉(鎮、市、區)內具有農會會員資格滿五十人時,得發起組織基層農會
。
鄉(鎮、市、區)農會成立三個以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之核准,得組織上
級農會。
全國農會應由省農會、直轄市農會及縣(市)農會共同發起組織。
下級農會應加入其上級農會為會員,並應受其上級農會之輔導;其辦法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