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農會理事、監事出缺,應於出缺日起 (11) 日內由候補理事、監 事依次遞補。無候補理事、監事而仍足出席會議法定人數者,不另辦 理選舉。但遞補後理事、監事人數不足出席會議法定人數時,應於出 缺日起 (12) 日內辦理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