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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管理、公共關係
造船原理、船用流力學、船體結構學
船用流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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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1 核能安全委員會_輻射安全證書:游離輻射防護法規#139727(50題)
115年 - 115-1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_輻射防護師:游離輻射防護法規#139725(31題)
115年 - 115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機務處從業人員甄試從業人員甄試_第 10 階-助理事務員-事務管理_共同科目:作文#139724(0題)
115年 - 115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試題_刑事警察學系:犯罪心理學與犯罪剖繪#139723(40題)
115年 - 115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試題_交通學系:道路交通法規與事故處理#139722(40題)
115年 - 115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試題_交通學系:交通工程與管制#139721(40題)
115年 - 115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試題_水上警察學系:航海學及輪機學概要#139718(40題)
115年 - 115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試題_水上警察學系:海巡法規及國際海洋法#139717(40題)
115年 - 115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試題_消防學系:普通化學#139715(40題)
115年 - 115-1 國立中科實驗中學國中部_教師甄選試題︰輔導專業知能#139714(14題)
最新試題
15. 依我國海商法規定若託運人於託運時故意虛報貨物之性質或價值時,運送人對其貨物之毀損或減少的責任為何? (A)應負賠償責任 (B)不負賠償責任 (C)應負舉證責任 (D)不負舉證責任
14. 私人武裝保全人員之僱用,依我國何法規? (A)船舶法 (B)引水法 (C)海商法 (D)航業法
13. 熱帶氣旋,根據歷年的統計顯示,發生的頻率以那一地區為高? (A)東太平洋 (B)西太平洋 (C)南印度洋 (D)大西洋西部
最新申論題
5. 試述擬定的航程計劃時應包含哪幾項工作在計劃項目內。
4. 說明總噸位在二百以上或未滿二百經核准搭載乘客十人以上之新船,有關污水排洩入海之規定。
3. 試述西太平洋颱風之行徑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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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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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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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之董事,利用職務之便,不法侵害第三人權益。請問:法人及董事如何負責? (A)法人與董事依照代表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B)法人與董事依照受僱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C)法人與董事依照代表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法人能證明其選任董事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法人不負賠償責任 (D)法人與董事依照受僱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法人能證明其選任董事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法人不負賠償責任
53.利用131I治療甲狀腺癌病患,有關最大容許耐受劑量(maximal tolerated dose)的觀念主要 是依據其可能造成身體何種組織毒性訂定? (A)唾液腺 (B)胃黏膜 (C)造血系統(骨髓) (D)膀胱
38.中央機關或上級地方自治機關,將其固有權限內行政事務之一部,交由下級地方自治機關代為辦理, 稱為: (A)權限委託 (B)行政委託 (C)委辦行政 (D)權限委任
7 公司法中關於有限公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無限公司相關規定 (B)有限公司變更章程,應經股東表決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 (C)有限公司解散時,應有全體股東之同意 (D)有限公司合併時,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8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因業務擴展,有擴建廠房及擴充設備需求,有意向大眾投資人募資。依公司法規定,有關公司對外公開發行股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A 公司對外募集股份,仍需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 (B) A 公司有資產不足抵償債務之情形,惟依其事業性質,須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之營業計畫,確能改善營利能力者,仍得對外公開發行 (C) A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應以現金為股款 (D) A 公司若最近 3 年皆為虧損,不得公開發行具有優先權利之特別股
17 甲於民國(下同)110 年 1 月 1 日受僱於乙公司,年薪 100 萬元。由丙擔任 甲之人事保證人,雙方未約定保證期間。甲分別於 110 年、111 年及 114 年 因職務疏失導致乙公司受有損害。乙公司於 115 年 1 月初結算時發現上開 情事,並於同年 2 月初對甲求償,卻發現甲已無資力,因此乙公司於 115 年 2 月向丙請求賠償。依當事人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間之人事保證契約雖未約定期間,但依民法規定,自契約成立之 日起有效期間為 3 年。故丙僅就甲於 110 年至 112 年底前所生之損害負 保證責任 (B)人事保證具有強烈從屬性,只要甲與乙公司間之僱傭關係於 114 年仍存 續,丙之人事保證責任即不因時間經過而消滅 (C)關於甲於 111 年造成之損失,丙之賠償責任應以甲於 115 年請求時之可 得報酬總額為限,而非以損害事故發生年度為準 (D)乙公司對丙之請求權時效為 2 年,應自 111 年損害發生時起算。故乙於 115 年 2 月始向丙請求,其 111 年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