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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140805(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行政法#140804(3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資訊管理#140803(9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資訊管理人員:物件導向程式設計#140802(3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40801(2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建築防火#140800(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140799(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諮商與輔導#140798(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社會學與社會工作#140797(2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40796(4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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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之董事,利用職務之便,不法侵害第三人權益。請問:法人及董事如何負責? (A)法人與董事依照代表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B)法人與董事依照受僱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C)法人與董事依照代表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法人能證明其選任董事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法人不負賠償責任 (D)法人與董事依照受僱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法人能證明其選任董事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法人不負賠償責任

53.利用131I治療甲狀腺癌病患,有關最大容許耐受劑量(maximal tolerated dose)的觀念主要 是依據其可能造成身體何種組織毒性訂定? (A)唾液腺 (B)胃黏膜 (C)造血系統(骨髓) (D)膀胱

38.中央機關或上級地方自治機關,將其固有權限內行政事務之一部,交由下級地方自治機關代為辦理, 稱為: (A)權限委託 (B)行政委託 (C)委辦行政 (D)權限委任

7 公司法中關於有限公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無限公司相關規定 (B)有限公司變更章程,應經股東表決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 (C)有限公司解散時,應有全體股東之同意 (D)有限公司合併時,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8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因業務擴展,有擴建廠房及擴充設備需求,有意向大眾投資人募資。依公司法規定,有關公司對外公開發行股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A 公司對外募集股份,仍需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 (B) A 公司有資產不足抵償債務之情形,惟依其事業性質,須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之營業計畫,確能改善營利能力者,仍得對外公開發行 (C) A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應以現金為股款 (D) A 公司若最近 3 年皆為虧損,不得公開發行具有優先權利之特別股

17 甲於民國(下同)110 年 1 月 1 日受僱於乙公司,年薪 100 萬元。由丙擔任 甲之人事保證人,雙方未約定保證期間。甲分別於 110 年、111 年及 114 年 因職務疏失導致乙公司受有損害。乙公司於 115 年 1 月初結算時發現上開 情事,並於同年 2 月初對甲求償,卻發現甲已無資力,因此乙公司於 115 年 2 月向丙請求賠償。依當事人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間之人事保證契約雖未約定期間,但依民法規定,自契約成立之 日起有效期間為 3 年。故丙僅就甲於 110 年至 112 年底前所生之損害負 保證責任 (B)人事保證具有強烈從屬性,只要甲與乙公司間之僱傭關係於 114 年仍存 續,丙之人事保證責任即不因時間經過而消滅 (C)關於甲於 111 年造成之損失,丙之賠償責任應以甲於 115 年請求時之可 得報酬總額為限,而非以損害事故發生年度為準 (D)乙公司對丙之請求權時效為 2 年,應自 111 年損害發生時起算。故乙於 115 年 2 月始向丙請求,其 111 年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