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最新科目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管理人員:人力資源管理#140807(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民法與民事訴訟法#140806(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140805(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行政法#140804(3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資訊管理#140803(9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資訊管理人員:物件導向程式設計#140802(3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40801(2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建築防火#140800(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140799(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諮商與輔導#140798(4題)

最新試題

最新申論題

最新課程

最新主題筆記

最新討論

一、依據工會相關法令規定,結合同一廠場之勞工得組成廠場企業工會,且各企業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依據憲法與憲法法庭判決,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工會法施行細則第 2 條規定有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 (25 分)參考法條:工會法第 1 條:「為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特制定本法。」工會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企業工會: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工會法第 9 條:「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組織之各企業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工會法第 48 條:「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工會法施行細則第 2 條:「 (第 1 項)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廠場,指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並得依法辦理工廠登記、公司登記、營業登記或商業登記之工作場所。」「(第 2 項)前項所定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應符合下列要件:一、對於工作場所勞工具有人事進用或解職決定權。二、編列及執行預算。三、單 獨設立會計單位,並有設帳計算盈虧損。」  

二、甲律師事務所曾受乙公司委任處理回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資產減損報告事件,後乙公司內部人員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遭檢調 調查。檢察官聲請 A 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以搜索甲律師事務所,法院准 其聲請。檢察官搜索後扣押甲所持有與乙公司內部人員通訊往來之文書 與電磁紀錄。甲律師事務所對 A 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不服,提起抗告後經 B 高等法院以抗告無理由駁回確定。請從憲法規定與憲法法庭見解,附理由說明搜索律師事務所之下列法律規定有無牴觸憲法。 (25 分)參考法條:刑事訴訟法第 122 條第 2 項規定:「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之。」第 133 條第 1 項規定:「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

二、人民甲闖紅燈遭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之警察乙與丙攔停稽查。過程中,甲與乙產生爭執,於執行公務中,甲當場對乙接續出言,「公僕執法手插腰, 警察是流氓」等語辱罵之,足以貶抑一般人對依法執行職務之警察之人格及社會評價,旋遭執行職務之乙與丙,以妨害公務之現行犯逮捕。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判決有罪。甲窮盡訴訟救濟管道,仍遭判決有罪,欲提起憲法訴訟。請依憲法實務見解,論述下述參考法條有無牴觸憲法之疑慮。(25 分)參考法條:刑法第 140 條規定: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0 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