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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畜各論(包括猪學、乳牛學與家禽學)
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農業技術)
兩岸民事法律比較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資訊管理#140803(9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資訊管理人員:物件導向程式設計#140802(3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40801(2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建築防火#140800(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140799(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諮商與輔導#140798(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社會學與社會工作#140797(2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40796(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刑事警察人員、公共安全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刑事鑑識人員、國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40795(2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安全設備#140794(4題)
最新試題
15.油輪之Fire Wire應懸於海面上多少公尺﹖(A)0.3m(B)0.5m(C)1m(D)3m
14.油輪為防止貨油艙爆炸而裝置有那種設備﹖(A)原油洗艙系統(B)惰氣系統(C)收艙系統(D)警報系統
13.貨艙內「Dunnage」中文之意義為何?(A)流水口(B)貨櫃導槽(C)墊艙板(D)污水井
最新申論題
7.試述船舶加油前應注意之事項為何?
6.船舶鍋爐依水與火的相互位置可區分為水管鍋爐與火管鍋爐,試說明此兩種鍋爐之差異性。
5.柴油機柴油(Diesel Oil )所應具備之條件為何?
最新課程
威力導演影片剪輯(新手版)
講師:
花花林
簡介:
威力導演剪輯入門到進階課程簡介 想學會剪影片,卻不知道從哪開始?本課程將帶你從零開始,掌握威力導演(P...
調劑學與臨床藥學分章節題庫(108-1~115-2)
講師:
Pharm_MADAO
簡介:
● 收錄108-1~115-2之調劑學與臨床藥學國考題 ● 分章節整理試題,幫助考生複習各章節之內容
藥物治療學分章節題庫(含部分臨床藥學)(108-1~115-2)
講師:
Pharm_MADAO
簡介:
● 收錄108-1~115-2之藥物治療學國考題(含部分臨床藥學題目) ● 分章節整理試題,幫助考生複習各章節之內容
最新主題筆記
MSA
描述:
量測系統分析
企業管理錯題
描述:
個人努力 A→ 個人績效 B→ 組織獎賞(報酬) C→ 個人目標A=努力與績效的連結B=績效與獎賞的連結C=吸引程度
認知負荷
描述:
認知負荷(內在、外在、增生)
最新討論
下列何者不是人文主義教育思想的特色?(A)自我實現 (B)情意教育 (C)發現 (D)重賞罰。(88公務人員初等)
10.依民用航空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民航事業? (A)普通航空業 (B)航空氣象業 (C)航空站地勤業 (D)空廚業
80. 有關腦死的病人進行器官捐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術中輕度低體溫( 34 - 35 °C)也是可接受的範圍 (B) 類固醇可減少捐贈的器官發炎反應、改善肺功能 (C) 如有捐腎,應避免使用Voluven® ( hydroxyethyl starch ,HES) (D) 腦死病人應補充含糖溶液,血糖在250mg/ dL以內是可接受的
(一)其中「罰鍰」 、「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 狀」及「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 施」三者法律性質為何?(15 分)
(二)甲自 105 年購入一筆土地,即違反本條規定,惟直到 114 年經檢舉始 由主管機關予以裁罰新臺幣 6 萬元,並命其停止使用並拆除其地上物 恢復原狀。甲抗辯主管機關之前揭處分已逾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甲 之抗辯有無理由?(15 分) 參考法條: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1 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2 項: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