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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合憲性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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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5100601252                     合憲性解釋方法,屬於解釋法律的方法之一,意指如果該法律有多種解釋方式時,其中有一種解釋方法會合憲,雖有他種解釋方法將牴觸憲法,此時,應採擇合憲的解釋,以資適用,避免動輒法律牴觸憲法宣告無效,秏費社會資源亦有不尊重立法權之嫌。   而在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亦有其適用,非專屬於司法院大法官可使用,如釋字三七一略謂,對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其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固然可以之為先決問題,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違憲之具體理由。而釋五七二謂,所稱確信法律違憲之具體理由,必須所提之論證於客觀上無明顯錯誤者,始足當之。如僅對法律是否違憲發生疑義,或系爭法律有合憲解釋之可能者(由此可知,合憲性解釋不只司法院大法官可使用,各級法院法官亦可適用,甚至每個人在學習法律、闡釋法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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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合憲性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