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品德教育五原則
肆、實施原則: 一、 創新品質: 品德教育的內涵,並非復古與教條,亦非否定文化傳統與既有貢獻,目的在於面臨諸多挑戰與多元價值之際, 以創新品質原則,選擇、轉化與重整當代的品德價值觀,並以新思維、新觀念、新行動,共同推動此國民素 質紮根工程,以達精緻、深耕、成效、永續的方案目標。 二、 民主過程: 品德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的產生,宜考量各級學校/社區/縣市之不同性質與特點,強調社群營造的自主動力, 並藉由群體內核心價值的凝聚與形成歷程,體驗並展現當代公民社會之精神。各校可將儒家思想價值、台 灣傳統美德、校訓或當今普世價值等加以反思與轉化,再依學校需求與特色、學生特性及既有資源,透過由 下而上的溝通與思辨過程,選擇品德核心價值並制訂具體行為準則。 三、 全面參與: 品德教育的推動乃強調設立多方參與及理性論辯管道,包括廣闢學者專家、學校成員(校長、行政團隊、教 師、學生、家長)、社區、教育行政機關、民間組織,以及媒體等的共同發聲與對話機會,且使每個參與者 皆成為品德教育的實踐主體,期使學校、家庭與社會形成教育夥伴關係,並齊力發揮言教、身教、制教與境 教之功效。 四、統整融合: 品德教育的實施,可在學校既有基礎與特色之上,融合學校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以及校園文化或校風之中; 並可結合政府各機關及民間團體資源,經由一定 機制程序共同參與。此外,亦可融入現行教育政策、課程教學 或相關活動之推動,結合現有青少年輔導、親職教育、媒體素養教育、社會或終身教育等政策的推動, 以強化 家庭與社會品德教育之功能。 五、分享激勵: 品德教育的執行,乃以激發意願與鼓勵分享為主,鼓勵學校結合跨校或跨教育階段的合作,或與學術單位、民間 團體、家長團體及媒體網路成為合作夥伴,共同 推動品德教育,以導引親職與社會教育的正向發展。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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