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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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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恩(Dunn)提出的「六段式論證結構」可以說是政策分析當中相當著名的論證模式,也是目前國內學術界談論較多的論證模式。他以杜爾鳴(Toulmin)所修改的傳統三段論法為基礎,加上他個人的法律隱喻法,提出一個相當完整的六段式論證結構: 1政策資訊(data):指政策分析所需要的資訊,包括政策問題、政策目標、政策方案、政策行動、政策績效的資訊。 2政策主張(claim):政策論辯的基本主張與立場,乃是政策論證中的結構,也是我們進行政策辯論的目的,例如,主張「實施老人年金制」。依其性質,政策主張可分為三種:一為指定性主張(designative claim),以事實描述為基礎,指出實施某項政策的必要性;二為評價性主張(evaluative claim),以價值判斷為基礎,評定某項政策的存在價值;三為宣導性主張(advocative claim),以規範宣導為基礎,強調實施某項政策的合宜性。政策主張雖有此三種分類,但在實際的政策論證上,很難加以區分。 3立論理由(warrant):一項政策論證所依據的假定或理由,以確保政策論證者能夠依據政策相關資訊建立各種不同的政策主張,如自然法則、邊際效用遞減定律等。例如,支持「老人年金制」這項政策主張的立論理由是:「台灣社會的老人比例已超過聯合國訂定的7%標準」。 4立論依據(backing):用來證明前述「立論理由」成立的理由,這種理由須具相當的證據力,可經由量化或質化方法取得。繼續延用前面的實例,我們對於支持前述「立論理由」的「立論依據」是因為:經過學術界的調查,老人比例超過7%的國家中,至少有80%以上的絕對多數都已經實施老人年金制。 5反證理由(rebuttle): 主要是分析何以「立論理由」無法被接受的原因、結論或假定,因而它是「立論理由」的反面說法。反證理由可能不指一個,每一項反證理由也可以提出「立論依 據」說明該反證理由成立的原因,以加強其說服性。例如,可能提出的「反證理由」是:「實施老人年金制的國家多數集中於已開發的福利國家,台灣是開發中國 家,百廢待舉,不應實施如此耗費國家資源的紅包政策」。 6可信度(qualifier):對於「政策主張」確信的程度,常以「或然性」的語句加以表達。例如,至少有76%以上的民眾「絕大多數」支持「實施老人年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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