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申訴的期限
¥提出申訴的期限: 教師申訴 30日內 學生申訴 處分不服 20日內 學生申訴 管教措施不當 10日內 & 比較題 (99新竹國中)第9題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之規定,學生受學校處分或措施,使其權益遭受不當之侵害時,得於處分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幾日內,以書面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A)10 日 (B)14 日 (C)20 日 (D)30 日 答案:C (94北縣國小) 第93題 根據台北縣各級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規定,當學生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對於學校行政單位或教師有關學生個人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其權益受損,應該於該事件發生之次日起多少日內以書面向學校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A)7 (B)10 (C)15 (D)30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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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訴、
學生申訴、
申訴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