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能力分組
國民教育法第12條有說,可以實施能力分組哦!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國中小之分組學習,以班級內實施為原則。但國中二年級、三年級得就下 列領域,以二班或三班為一組群,依學生學習特性,實施年級內之分組學 習: 一、國中二年級得就英語、數學領域,分別實施分組學習。 二、國中三年級得就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分別實施分組學 習。其中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得合併為同一組。
關鍵字:
能力分組、
依學生學習特性、
分組學習、
國民教育法第12條、
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