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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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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從公務人員基本權利及現實困難的觀點,反對公務人員必須嚴守行政中立的原則。 其主要理由為:   (1)各國憲法大多規定,人民在法律上的地位一律平等,公務人員自不應例外。    如果剝奪其參加政黨及政治活動,係屬違憲的行為。   (2)政治與行政無法絕對分離。公務人員既是人民的公僕,一切行動自應以民意為依歸,    人民選擇了一政黨,公務人員對執政黨及政治領袖便應順從,忠實執行其政策。因此,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的主張,不足以確定政黨的政治責任,且有悖民主政治的精神。   (3)狄馬克(M.E.Dimock)曾提出問題說:如果公務人員所推行的計畫方案原本是政治性的,    試問他們怎能不涉及政治而保持中立?   (4)費雪(J. Fischer)撰〈回復到分贓制度〉一文,大肆抨擊常任文官行政中立的觀念,    主張行政首長對其部屬擁有完全自主的任免權,藉以確定其行政責任。   (5)金斯萊(D. Kingsley)在《代表的文官制》一書中,認為:所謂「常任文官中立化」    無異是要文官「出家當和尚」,乃是錯誤的,不切實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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