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中輟生分三大類別
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 中途輟學學生類別 第一類: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二類: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三類: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 第一類:中輟學生 第二、三類:中輟學生 發 現 中 輟 學 生 導 師 職 責 ˙凡學生有缺曠課情況,導師應即 時以電話聯絡家長,了解學生動 向(原因)。如有需要,應立即會 同訓導處、輔導室協尋,作有效 處理或報案。 ˙學生連續曠課滿三日,導師應報 請訓導處處理,由生教組寄發掛 號信函通知家長。 教 務 處 職 責 ˙註冊組於學生三日以上未註冊時 ,或轉學學生經過三日未到轉入 學校報到時應即時了解學生動向 ,以作後續之處理。 中 輟 生 通 報 訓 導 處 職 責 ˙學生有第一類中輟狀況時由生教 組即時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知 會各校負責中輟通報人員上網通 報,網址~http://www.mlss.edu.tw/ 並函報所在地區之強迫入學委員 會。 教 務 處 職 責 ˙學生有第二、三類中輟情況時由 註冊組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知 會各校負責中輟通報人員上網通 報,網址~http://www.mlss.edu.tw/ 並函報所在地區之強迫入學委員 會。 校 內 知 會 流 程 訓 導 處 職 責 ˙通報完成。 ˙生教組應將通報單一份知會註冊 組,作有關學生學籍資料之後續 處理。 ˙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作診斷 及轉介之處理。 教 務 處 職 責 ˙通報完成。 ˙註冊組應將通報單一份知會生教 組,作有關學生出缺息資料之後 續處理。 ˙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作診斷 及轉介之處理。 診 斷 及 轉 介 ˙輔導室經生教組或註冊組知會中輟學生個案後,擇時會同訓導處及導師進行追 蹤並深入瞭解中輟原因後,填寫追蹤輔導記錄表。 ˙協調各處室配合中輟學生個案之輔導。 ˙依學生中輟原因轉介至社會局、警察局、醫療院所或所在地區之少輔組等相關 機構協同追蹤輔導。 追 蹤 與 輔 導 學校 輔導室 鄉鎮公所 強迫入學 委員會 社會局 家扶中心 校外會 少輔會 各鄉鎮 少輔組 勞工局 暨 職訓中心 衛生局 暨 醫療院所 警察局 暨 司法體系 輔導組作 個案輔導 親職教育 協助復學 家庭訪視 協助中輟 學生復學 罰鍰 家庭訪視 協助解決 家庭問題 協助中輟 學生復學 個案輔導 家庭訪視 個案輔導 協助復學 就業職訓 提供職業 訓練和協 助就業輔 導 診斷病因 門診治療 安排健康 照顧 訪查協尋 通報家長 及學校訓 導處並撤 消協尋 個案列管 追蹤 對涉案之 個案給予 適當處置 結 案 通 報 各 處 室 ˙中輟學生個案返校復學後,應由班導師通知訓導處,填具中輟學生復學通 報單,知會各校負責中輟通報人員上網通報。 ˙通報單應知會教務處及輔導室。 ˙個案返校復學後,學校應做適切之安置輔導。 (包括編班、補救教學、親師懇談及個案輔導) 中輟統計 教務處 註冊組於每學期末應填報中途輟學及經輔導返校就讀學生人數統計表,報教育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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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生、
三日以上、
中途輟學學生、
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