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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企業型政府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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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性政府之限制,包括誘因結構之差異、主觀意志論之限制、對私部門企管之迷信、創新與彈性之風險。 1. 誘因結構之差異: 驅使企業討好顧客、提高服務品質之原動力是市場競爭機制。企業服務顧客之基本動機是在激烈競爭環境中求生存。反觀政府部門,乃提供公共服務之獨佔性組織。對民選政治人物而言,服務人民最大之誘因是「競選連任」。對政黨而言,努力交出亮麗政績之最大誘因是「極大化選票」。對於不用選舉,受文官法保障之常任文官而言,其基本心態是「防弊重於興利」。因此,民選政治人物與常任文官之誘因動機不同,在行政改革上,常出現「上頭熱呼呼,下頭冷冰冰」現象。事實上與官僚體系之惰性有極大關係。若無配套之誘因機制去改變官僚結構,任何行政革新或政府再造最後將淪為口號。 2. 主觀意志論之限制: 企業性政府之成功乃建立在企業性官僚之積極開創之行為假設,即十分強調「人」之重要性。但政府績效之良窳不依定是「人」之因素,而是系統本身或政府設置之結構因素。此結構又和官僚文化、誘因機制、思維模式有關,以致政府過於因循保守,無法開創新局。企業性政府認為傳統之文官結構以無法適應環境變遷與挑戰,須精簡其規模與質能,並盡量導入私部門之力量,以協力合作或權力分享之方式,方能有效落實改革。 3. 對私部門企管之迷信: 政府存在之最重要意義在於矯正市場失靈。所謂市場失靈,包括自然壟斷、資訊不充分、外部效果等情況。正因為市場失靈之現象比比皆是,政府乃必須經常扮演管制者之角色,不能只強調效率成本,而必須也考慮公平、正義及人道等層面之價值。事實上,公部門改革須兼顧公部門特質與專長。因此,企業精神政府主張透過公民之角色重新定位,以增加文官提昇服務水準,進而改變公務員之思維模式、建立顧客導向之文化。 4. 創新與彈性之風險: 再成功之企業也可能出現經營不善,投資錯誤,慘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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