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保單前的準備事項/人/事/物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這個真的常弄錯所以我就分成--->保單前的準備事項/人/事/物---->關於業務方面--->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第三十一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有關之各種保險單條款、保險費與其他相關資料、銷售前採行之程序、負責人資格、精算人員資格、聘用與簽證、核保理賠人員資格、業務員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保單中.後的準備事項/人/事/物---->關於錢方面/契約---->(重要細項)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報行政院核定。(畢竟--->行政院是最大的)第四十二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之保險單格式、契約成立、變更、恢復、終止與借款之條件、保險金額給付、保險費率、責任準備金之種類、提存與計算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報行政院核定。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