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兩國單一制區別
與日本相比,台灣幾乎不存在地方分權的風土,相反地對中央集權的崇拜卻存在台灣每一個角落。如何從中央集權的引力圈中脫困,推動地方分權與建構中地的夥伴關係,實需要非常大的努力。 https://docs.google.com/viewer?a=v&q=cache:q2_QPhw5FGEJ:www.ldm.ukn.edu.tw/_student/achievement/Conference/2007/200701.doc+&hl=zh-TW&pid=bl&srcid=ADGEESiw1YFPtv0UOf-ApY_T93t_TcdvO9NHiA48WdIspWVD8llH_UkYTvR6ycIvOm0Ba5fKH4r80BELE5NTD3SEppSTOCdCCXwnGtJxZ_WDJxaeqSaixsKwdNnZrbZv2hMFdRXVnpQ2&sig=AHIEtbSot-Yb0dTa_1p4DX8MCAB860Ojxg 兩國單一制區別 法國主要採用行政途徑加強中央與地方的聯繫,而英國則主要靠政黨組織。 法國被稱為“垂直式行政統制”,通過委派共和國專員下達中央的指令,監督地方行政。 而英國由於政黨的組織很嚴密,由於特有的政黨組織結構和議會內閣制度,執政黨中央可以輕而易舉地改變地方的組織機構,影響地方行政。 地方議員可以通過提高黨內地位,上升為國家級的政治家。 因此,英國的單一制被有人稱為“垂直的政黨統制”。 在法國,兼職在維持中央和地方關係方面起著很獨特的作用。 吉斯卡爾·德斯坦既是總統,又是聖瑪利亞市的地方議員,據統計1980年法國參議員中54%同時是市長,57%是省議會議員,這樣有利於上下溝通。 英國沒有這種現象,英國靠制度化和手續化來調節國家權力,其製度大多製定得非常細,非常專門化。 法國的市長權力較大“(常兼任中央的國會議員),而英國的地方政府中,重要的是具有立法和行政雙重職能的市議會,市長是虛位,沒有多大實權。 從地方政府的數量上看,英國較少(400多個),法國較多(3萬多個)從規模上看,英國的地方政府較大,而法國的較小。 英國的地方自製程度比法國高。 法國傳統上是中央集權國家。 儘管1982年的改革擴大了地方的自治程度,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仍很嚴密。 http://translate.google.com/translate?hl=zh-TW&sl=zh-CN&u=http://baike.baidu.com/view/385178.htm&prev=/search%3Fq%3D%25E5%2596%25AE%25E4%25B8%2580%25E5%2588%25B6%25E3%2580%2580%25E6%259C%2580%25E9%259B%2586%25E6%25AC%258A%25E3%2580%2580%25E8%258B%25B1%25E5%259C%258B%26num%3D100%26hl%3Dzh-TW%26newwindow%3D1%26tbo%3Dd&sa=X&ei=8xfHUJzGJMiJmQX4x4D4Dw&ved=0CEoQ7gEw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