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協同教學定義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協同教學之父」之稱的J. T. Shaplin定義協同教學為:「一種教學組織的型式,包括教職員和他們所擔任教學的兒童或學生,在兩個人乃至於更多教師的合作之下,負責擔任同一群組學生的全部教學或其主要部分」 Rich(1988)定義協同教學為:「一種教學安排,打破每一位教師,包括兩位或更多教師,為一群二到五個傳統班級規模的學生,合作計劃、教學和評鑑」 Oja & Smulyan(1989)定義協同教學為:「包括數個領域之教學,通常由二個或二個以上教師共同組成一個教學群,結合了個人專長及潛能,共同計畫、共同做決定及共同行動」 美國北內華達州寫作方案教師與研究者團體(The Northern Nevada Writing Project Teacher-Researcher Group)定義協同教學為:「兩位或更多教師集合在一起,為了一個共同的目的—幫助促進他們的教學和學生的學習..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協同教學協同教學之父. ShaplinBuckley(J. T. ShaplinRich合作計劃教學安排教學組織教師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