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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地方制度法~自治條例&委辦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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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關於試題:若桃園縣政府辦理交通部之委辦事項,並依其法定職權訂定委辦規則,但該委辦規則與中央法令牴觸者,應如何處理? (A)由交通部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B)由交通部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C)由交通部報行政院予以函告無效 (D)由交通部予以函告無效 (B) 桃園縣政府辦理交通部之委辦事項,如違背中央法令,交通部應如何處理? (A)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B)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C)報行政院予以函告無效 (D)予以函告無效   直轄市自治條例、自治規則 => 牴觸 => 由行政院函告無效 縣市自治條例、自治規則 => 牴觸 => 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函告無效 鄉鎮市自治條例、自治規則 => 牴觸 => 由縣政府函告無效   直轄市委辦規則 => 牴觸 => 由委辦機關函告無效 縣市委辦規則 => 牴觸 => 由委辦機關函告無效 鄉鎮市委辦規則=> 牴觸 =>  由委辦機關函告無效  ------------------------------------------------------------- 直轄市自治事項 => 違背 => 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縣市自治事項 => 違背 => 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鄉鎮市自治事項 => 違背 => 由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直轄市委辦事項 => 違背 => 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縣市委辦事項 => 違背 => 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鄉鎮市委辦事項 => 違背 => 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重點在於: 抵觸 --- 函告 違背 ---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及鄉 (鎮、市) 公所訂定之自治規則,除法律 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依下列規定分別函報有關機關備查: 一、其屬法律授權訂定者,函報各該法律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二、其屬依法定職權或自治條例授權訂定者,分別函送上級政府及各該地   方立法機關備查或查照。   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 ,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其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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