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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宋理學之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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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詩特色分述如下: 1 理重於情   宋代理學興起,連詩歌創作亦不免有表現哲理或個人體悟的傾向。歐、王、蘇、黃等文壇之輩,也有時流於理重於情,那些理學家者流,甚至言理不言情。在抒情造境上,實在遠遜於唐。明陳子龍便曾據此批評「宋人不知詩而強作詩」。 2 講究詩法   自黃庭堅崛起,至南宋淪亡,前後約二百年間,幾乎為江西詩派主導。黃庭堅致力於研究歷代詩作,歸納整理,再獨創所謂奪胎法、換骨法及拗體。拗體又分單拗、雙拗及吳體三格。 南宋嚴羽雖然反對江西詩派,仍然講究詩法,著有滄浪詩話。分詩辨、詩體、詩法、詩評、詩證五門。其他詩人亦多有類似詩法原則。 3 以文為詩   受古文運動影響,歐陽修學習韓愈以文為詩之法,打破詩律限制,使詩體從西崑體舊習中解放出來,後來竟對宋詩精神產生決定性的影響。也就是,以詩議論,以詩紀事。加上理學之風,雖擴大宋詩內容,渾涵萬有,卻已輕忽情韻與意境的營造,成為宋詩之病。 4 不避口語   受理學及古文運動影響,宋詩崇尚記事及議論,務求平實,不尚辭藻,乃至淺近如語,不避通俗,每多口語入詩,或詩如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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