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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對公眾關係的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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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何者對公眾關係的認知是錯誤的? (A) 視公眾關係為一種魔術 (B) 公眾關係之手段為溝通 (C) 公眾關係發動者為個人 (D) 管理者是公眾關係對象   ~解析 :   「公眾關係」的「錯誤」理念 :   一、視「公眾關係」是「文過飾非」之「手段」( 即企圖「編造謊言」) : 有些機構「平時」不致力於「公眾關係」之「鋪路工作」,等到「問題發生」後,才來「編造謊言」用來「掩飾」其「過失」,或「辯護」其「不對」,則該機構必將受到「輿論」之「指摘」與「鄙視」。   二、抱持「為而不宣」之「態度」( =「行不顧言」=「緘默是金」=「祕而不宣」) : 不論「個人」或「機關」,若「不直接」、「間接適度」地「推銷自己」、「自我宣揚」,誠「不易為人所知」,「不易受重視」。   三、抱持「宣而不為」之「態度」( =「言不顧行」,即「只顧宣傳」,「不顧事實」) : 「公眾關係人員」作「過實」之「宣傳」,只顧「宣傳」不顧「事實」,僅靠「華而不實」的「宣傳」、「廣告」或「勸說」,縱然可得「公眾」一時之「好感」,但終非「持久之計」。   四、採「不理公眾」之「態度」( 即「各人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 : 此即「純粹個人」→「自私主義者」之「態度」,在當今「複雜」而又多「相依存」的「社會」,抱此種「態度」易處於「孤立無援」之地,「不易生存」下去。   五、視「公眾關係」為一種「魔術」: (一) 有些人認為「公眾關係」是「一種魔術」,不管「機構本身」之「好壞」,但憑「公眾關係」之「活動」便可使「人們」對它產生「好感」。 (二) 但是,事實上,「沒有」一位「公眾關係專家」有此「魔力」。   六、將「手段」與「目的」混淆不清 (「目標錯置」的「問題」) : 「大眾媒介」只是「達成」某一項「特殊目標」之「手段」,但往往被視為「公眾關係業務」中之「目的」,此乃「不正確」之「觀念」。   七、只以「宣傳能量」作為衡量「公眾關係成效」之「標準」( 即視「宣傳量多寡」為「成效」之「標準」: (一) 一個「機構」的「公眾關係業務」是否「辦理」得「成功」,不少人常以該「機構」在「某一時期」的「宣傳能量」作為「衡量」的「尺度」,此種「想法」亦「不正確」。 (二) 所以,比較「更正確」的「衡量方法」,應該看「公眾關係業務」對於「達成機構目標」提供了「多少助力」。   八、「一般人」認為「公眾關係」的「媒介物」僅限於一些「慣用」的「工具」( 即「習慣」僅「媒體」一種「方式」) : (一) 如 :「報刊」、「無線廣播」、「電視」等。 (二)「基本」而「重要」的「溝通媒介」,應該是「本機構」的「員工」及「本機構」所「服務」的「公眾」。 (三) 因此,一些「慣用媒介物」,只能算是一些「輔助性」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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