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左傳文選-泰伯說
秦伯說(18),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揚孫戍之(19),乃還。子犯請擊之(20)。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21)。因人之力而敝之(22),不仁;失其所與(23),不知;以亂易整,不武(24)。吾其還也。”亦去之。 ──選自《十三經注疏》本《左傳》 【注釋】 (18)說:同悅。 (19)杞子、逢孫、揚孫:都是秦大夫。 (20)子犯:晉國大夫。 (21)微:非。 (22)因:依靠。敝:傷害。 (23)所與:猶同盟國。 (24)武:武定禍亂。見《書·大禹謨》“乃武乃文”傳。 【白話】 秦伯聽了高興,跟鄭國人結盟。派杞子、逢孫、揚孫在鄭國駐防,才回去。子犯請求發兵攻打秦軍,晉文公說:“不行!不是這個人的力量我到不了今天。依靠人家的力量反過來傷害人家,不仁慈;失掉了自己的同盟國,不明智;用戰亂來改變出兵時的整肅,是不武,我還是應該回去。”也離開了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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