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帕雷特與哈米爾頓(Parlett&Hamilton)闡明式評鑑
由帕雷特和哈米爾頓(Parlett&Hamilton,1972)提出的評鑑方法,闡明式評鑑目的是在倡導人類學研究典範,藉以照亮複雜的教育現象,提供決策所需的資料。闡明式評鑑提倡者認為傳統的評鑑有五大缺點: 1. 脫離實際教育情境。 2. 假定課程方案具持久不變性。 3. 獨斷地限定研究範圍。 4. 忽略特殊的教育現象。 5. 忽略各角度的關注和問題。 闡明式評鑑的提倡者,重視教學系統(他們認為不論任何教學系統或方案都不是片斷的存在,不可以片斷地描述)和學習環境(學習環境是多元的有文化的、社會的、機構的和心理的變項在作用),因此要整體地評鑑課程方案。闡明式評鑑要發現並記載師生參與的經驗,也要洞察和討論革新方案最重要的特點,以及其中反覆出現的副作用和重要過程。 闡明式評鑑可用的方法有觀察、晤談、問卷和測驗、文件分析。 闡明式評鑑的實施程序有三: 1. 觀察(observation)(評鑑者的觀察)。 2. 探詢(inquiry)(由探索的焦點中選擇進一步觀察的焦點)。 3. 解釋(explanation)(分析各種教育現象有無共通原則?有哪些因果關係?為何會產生這些現象?為何教師對教材會有不同的態度?)
關鍵字:
學習環境、
重視教學系統、
闡明式評鑑、
哈米爾頓、
問卷和測驗、
帕雷特、
文件分析、
晤談、
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