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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愛德華( Edwards,Ⅲ )政策執行力之模式四大項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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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 ( Edwards,Ⅲ ) 在《執行公共政策》一書中認為,以下「四項主要變數」間的「互動關係」,影響「政策」能否「順利有效」的「執行」: 一、「溝通」: 「政策方案」的「內容」及「執行方法」如果能「清晰」的「傳達」給「執行人員」,則較能以「齊一」的「步伐」同赴事功。但是「政策執行命令」常會發生「傳達錯誤」或「溝通不良」的情況。主要原因有二 : (一)「執行命令」欠缺「清晰性」; (二)「執行命令」欠缺「一致性」。 二、「資源」: 「政策執行」所需的「資源」是否「充分具備」,乃是「執行」是否「順暢」的「關鍵」。「資源」包括 : (一)「人力」; (二)「資訊」; (三)「設施」; (四)「權威」。 三、「執行者意向」:  一般而言,「政策執行人員」在「執行過程中」擁有「相當」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他們對「政策」所持的「態度」影響「政策」的「執行」情況甚鉅,這是因為「各機關」常有「本位主義」(目標錯置)傾向之故。 四、「機關結構」( 官僚結構 ) : 「執行機關」在「結構上」及「運作上」有「兩項主要特性」,這兩項「特性」會影響「政策執行」的「成敗」: (一)「標準作業程序」(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 。 (二)「執行權責分散化」=「分離化」 ( Fragmentation ) :「政策執行權責」如「分散」由「不同」的「機關」負責,會因「事權不專」而導致「政策協調困難」及「資源浪費」的現象,「不利」政策順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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