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改善群體決策的技術
關於試題:解決耗時的問題制定決策時仍由相關人員出席,但在過程中禁止出席人員相互討論稱為? (A)名義群體技術 (B)德非法 (C)腦力激盪法 (D)電子會議 (A)名目群體技術(Nominal Group Technique) 腦力激盪術的特色是在進行中較沒有結構性,因此可能會造成成員間對於問題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及敏感度,而使結果流於形式,無法產生有意義的決策;名目群體技術則較腦力激盪術具結構性。程序如下: 1.由主持人先將問題做總覽式的介紹。 2.再要求成員寫下的觀念、想法或是建議。 3.主持人大聲宣讀每一位成員的建議,並記錄下來。 4.依先後順序對每一個提案進行討論,加以討論,主持人須要求成員提出明確意見並進行評估。 5.當所有建議討論完成,主持人要求成員依順序,將可被選方案加以排名,排名第一的方案就是選擇的方案。 (B)德菲法(Delphi method) 參與對象通常為專家,而非團隊成員;不是以面對面的方式進行,以避免會議過程中程序及參與者的直接影響。德非法進行程序如下: 1.主持人將問題寫出,並寄發給有相關知識的專家 2.將各專家的建議匯總起來並再次寄出,當專家得知其他專家的建議後,便可能修正自己的建議。 3.這樣的流程進行數次後,當共識達成時,這個解決方案的可行性也會較高。 (C)腦力激盪術(Brain Storming) 由一群管理者(約5~10人,人數不可太多)聚在一起,以面對面的方式,輪流提出有關於決策的各種可能方案,並逐一爭論其有效性,最後於其中選擇一個做為最終決策。在實踐上要注意以下特點: 1.要等所有觀念、想法皆提出後,才能進行評估及比較。 2.主持人要鼓勵成員提出越激進、越新奇越好的想法。 3.主持人要鼓勵成員將別人提出的想法與自己的合併,以創造出更好的想法。 4.時間須掌握得宜,最好不要超過一小時。 來源:管理學 整合觀點與創新思維 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