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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政務官與事務官互動關係之分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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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官與事務官互動關係之分析模式。亞伯赫﹙Aberbach﹚、普特南﹙Putnam﹚、羅克曼﹙Rockman﹚等三位學者認為政治人物與高級文官在政策議題的互動關係,理論上可以建構四種不同的模式: 1.模式一:政策/行政關係:即為傳統行政學對政治人物與高級文官兩者關係的古典理論,前者制定政策,後者執行政策,彼此關係截然分立。   2.模式二:利益/事實關係:承認政治人物與高級文官共同參與政策制定,唯彼此各有不同的貢獻或功能,前者引進利益及價值,後者提供事實及知識。換言之,政治人物對政策制定的貢獻是其政治靈敏度,重視對標的群體的需求回應;高級文官的貢獻則是其中立才能,重視政策的技術效能。   3.模式三:衝勁/平衡關係:承認政治人物與高級文官均從事政策制定,且均從事與政治有關之工作,其間差異在於政治人物負責表達無組織群眾的廣泛性。文官在政策採決前後會與相關利益團體或壓力團體密切聯繫。   4.模式四:純然混合關係:政治人物﹙尤其是行政機關首長及其他政務官,至於國會議員則較淡薄﹚與高級文官都要扮演結合實質專業與政治承諾的純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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