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政務官與事務官
1.就任務性質不同 政務官:以制定政策或參與決定政策為任務 事務官:以執行政策為任務 2.就任用資格不同 政務官:沒有資格的限制在英國由內閣總理基於其才能與信任度來選任,在臺灣則由行政院長選任之 事務官:為行政專門化,需要通過一定的考試或檢核及格始可,事務官有一定的任用資格限制但享有一定的任用的保障 3.就身份保障不同 政務官:隨著上級長官共進退,並得隨時被任用、免職,其身分不受法律之特別保障 事務官:非依照法律及法定程度,不得任意免職,並享有身分保障權 4.就退休制度之有無不同 政務官:無退休制度之適用 事務官:有法定退休制度,並有其相關之退休事項之規定 5.就懲戒種類不同 政務官:在臺灣地區,政務官僅有撤職及申誡兩種,而實際上政務官應向人民負擔政治責任,故照理說應當由人民民意來決定去留,然而臺灣實際上完全不是如此,例如一向以意識型態主管教育部門之教育部長杜正勝,民意極低然而卻是內閣中地位最為鞏固之政務官 事務官:在臺灣,事務官的懲戒則有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及申誡等六種 6.就升遷制度不同 政務官:無升遷制度,在臺灣只要政治正確,獲..
關鍵字:
退休制度、
升遷制度、
懲戒種類、
事務官、
身分保障、
任務性質、
任用資格、
內閣總理、
制定政策、
執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