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政策執行研究
郭謹〈Goggin〉等人建構了「政府間政策執行溝通模式」來說明第三代的政策執行研究。 這個模式將焦點置於聯邦及州政府之行政人員、立法人員、利益團體等,在動機與興趣方面的差異,並以此類變項預測及解釋政策執行行為及其影響。 他們認為政策執行行為會因為政策、執行者、執行機關及執行環境特性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亦即採取權變執行理論的觀點。之所以有第一、二、三、四代的政策執行研究,是因為丘昌泰及李允傑兩位教授在《政策執行與評估》一書中所做的分類。 第一代政策執行研究【又稱由上而下執行模式】:由學者沙巴提爾提出,其主要內涵為: A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負起政策執行的指揮與監督責任。 B機關首長對部屬採取嚴密的監督與管理態度,以達成預定的目標。 第二代政策執行研究【又稱由下而上執行模式】:由學者沙巴提爾提出,此模式強調政策的執行工作,主要是由下層人員,尤其是基層人員負責,因此應賦予基層執行人員與機關更多的自主權及自由裁量權,使他們能夠因應複雜的政策運作情況。 第四代政策執行研究:由迪里昂﹙Peter DeLeon﹚所提出,迪里昂﹙Peter DeLeon﹚在1999年發表〈重訪失落的連結:當代執行研究〉一文,他檢視了過去三代政策執行的主要內涵及缺失,最後他提出了若干未來政策執行的主要內涵及缺失,最後他提出若干未來政策執行研究的強調重點,並說那些重點已為第四代執行研究立下充分的基礎。 整理樓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