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教育法規
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 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 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 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 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需要上課四小時的教育法規 1.環境教育法§19: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 相當於每學年四小時) 2.家庭教育法§1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 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3.性侵害犯罪防治法§7: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 4.別平等教育法§17: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