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棒球打擊順序發生錯誤時
6.07 打擊順序發生錯誤時 (A) 記載在打擊順序表之正位擊球員,輪到打擊時未打,而由他者(非正位)完成打擊後(成為跑壘員或出局),被對方發現提出「促請裁決」者, 正位擊球員被宣判出局。但非正位擊球員尚未完成打擊前,正位擊球員可承續其好壞球數就位打擊。 (B) 非正位擊球員於打擊完成後,於兩隊的任一隊投手投出下一球前或做出企圖比賽動作前,原守隊如提出「促請裁決」時,主審應作下列之處置: (1)應宣告正位擊球員出局。 (2)由於非正位擊球員擊出之球或非正位擊球員之安打、失誤、四壞球、觸身球等為起因而發生之所有進壘與得分,均為無效。 【附註】非正位擊球員在打擊中,因跑壘員盜壘,投手犯規、暴投或捕逸(PASSED BALL)而進壘者,應視為正規之進壘。 (C) 非正位擊球員打擊完成後,對於次擊球員已投第一球前,無提出「促請裁決」時,非正位擊球員被承認為正位擊球員,比賽繼續進行。 (D) (1)正位擊球員被發現打擊順序的錯誤被判出局,正位擊球員之次擊球員為合法的次擊球員。 (2)非正位擊球員因投手投球前未被提出「促請裁決」,而被認定為正位擊球員時,該被正位化之非正位擊球員之次位擊球員為正規化之次擊球員。非正位擊球員之打擊一旦被合法化,則打擊順序輪到其次位擊球員。 【註】裁判員如發現非正位擊球員於擊球區內時,不得自動向任何人提示注意。由各隊經理或球員發覺並提「促請裁..
關鍵字:
促請裁決、
打擊順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