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法人
關於民法上的「法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人包括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 ~正確。 (B)財團法人為公益性質之法人~正確。 (C)社團法人必為營利性質之法人~錯誤。(社團法人包括<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兩種) ~解析:民法第 25 條(法人成立法定主義) 法人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成立。 ~詳解如下: 一、就我國而言,按民法總則規定,法人可分為「公法人」與「私法人」,前者指涉有公權力的政府機關,後者包含<營利>與<非營利>機構或團體。 二、私法人又可分為「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 (一)社團法人:包括~ 1.營利性社團法人(如公司、商號); 2.非營利性社團法人,非營利性社團法人又再分為: (1)「中間性社團法人」(如同鄉會、同學會); (2)「公益社團法人」。 (二)財團法人:則有~ 1.一般性財團法人(如基金會); 2.特殊性的財團法人(如依「私立學校法」設立的私立學校、依「醫療法」設立的醫療機構; 3.政府捐資成立的財團法人,如海峽交流基金會、中華經濟研究院、資訊工業策進會等); 4.宗教法人。 (D)公司法上的公司必為法人 ~正確。 ~解析:公司法第 1 條(公司之意義)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 。
關鍵字:
社團法人、
公益性質之法人、
法人、
財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