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線上筆記
公職◆法學
法律保留原則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
課程與筆記
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編輯筆記
主題:法律保留原則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一、國會保留是行政法上的用語,又稱作絕對的法律保留,意義是指:國家的事務中,必須保留給國會決定的事項;也就是有些事情一定要以立法者通過的法律來當作依據,而且也不能授權給其他行政部門決定。例如、人民犯罪時的處罰(死刑、徒刑、罰金等),一定要透過立法者制訂的法律(例如刑法),國家才能執行該項處罰,不能沒有法律規定,國家就自己高興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 二、而法律保留原則可以分為「絕對」法律保留、「相對」法律保留,絕對法律保留原則的內容已如上述,相對法律保留原則是指某些國家事務必須有法律依據或是法律授權的命令(法規命令),國家才能去做。所以「絕對」和「相對」法律保留的差別在於:「絕對」就是指只有立法者制訂的法律才能當作依據,「相對」則是指除了立法者制訂的法律以外,立法者也可以授權給行政部門制訂法規命令來當作國家行..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關鍵字:
絕對的法律保留
、
「絕對」法律保留、「相對」法律保留
、
國會保留
、
國會保留是行政法上的用語
、
國會決定
、
強制處分
、
法官保留原則
、
法官保留原則是刑事訴訟法的用語
、
法官審理同意
、
法律依據或是法律授權的命令(法規命令)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