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注音符號制定史
1. 民國二年,教育部在北平召開讀音統一會,議定「注音符號」。 2. 民國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教育部正式公布,共三十九個。 3. 民國八年四月十六日,教育部公布注音字母音類次序。 4. 民國九年五月二十日,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審音委員會,議決增加.ㄛ母(以後為便於書寫,把ㄛ上頭的一點連下來成ㄜ),於是注音字母數目成為四十個。其中有三個國音不用,實際上是三十七個。 5. 民國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改定「注音字母」名稱為「注音符號」。 6. 民國二十年,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為便於書寫跟編排字典、詞典,把ㄧㄨㄩ三個符號移到最後。
關鍵字:
共三十九個、
四十個、
實際上是三十七個、
民國二十年、
民國二年、
民國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