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特別股、普通股
特別股一般都只是為了要投資賺錢用的。 而普通股有兩種作用,一是為了要賺錢,二是為了要控制股市而買的。 普通股是公司行號在剛該使籌資所發行的,持有的股東權利較大,而且有法律限訂發行上限,股東擁有比較大的權利 特別股是公司要急資的時候發行,雖然發行的少,但卻可以籌得比較高的金錢,而且公司對特別股擁有的權力較大 特別股 雖然利用普通股募集資金,並無財務風險,但一般而言,普通股募集成本較高,且增加發行普通股的結果,勢必影嚮公司之控制權(普通股有選舉權),再加上若公司盈餘不能與增加發行新股成比例增加,則將降低每股之獲利能力,影響每股股利及股票之市價。因此有時公司會考慮發行公司債或特別股。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余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 優先股: 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優先股有兩種權利: a.在公司分配盈利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數額的股息,即優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紅利卻不..
關鍵字:
優先股、
普通股、
特別股、
優先於普通股、
分配剩余財產、
募集成本較高、
成本較高,、
控制權、
最為重要、
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