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現代政府 ( 大政府 ) 達成任務的執行工具
政策規劃比較切合下列那項政府達成任務的執行工具? (A) 底層結構建設 (B) 服務提供 (C) 行為管制 (D) 治理能力~解析 : 依據公共行政學者強森 ( Johnson ) 認為,「現代政府 ( 大政府 ) 達成任務」的「執行工具」有下列「五項」: 一、「現金給付」: (一) 社會上「老人」、「中低所得者」、「失業者」、「殘障者」、「弱勢者」的「現金給與」與「所得重分配」,藉以達成「維持生命」到「促進經濟活力」等眾多「社會目的」與「經濟目的」。 (二) 例如 : 1.「退休軍公教人員退休金」; 2.「殘障人士救助金」; 3.「中低收入戶生活津貼」; 4.「失業人口救濟金」......等。 二、「基礎 ( 底層 ) 結構建設」與「養護」: (一) 對「公共使用」或「公共受益」的「有形建設」與「養護」。 (二) 包括 : 1.「機場」; 2.「港口」; 3.「道路」; 4.「公園」; 5.「大眾運輸系統」; 6.「衛生下水道」; 7.「廢棄物處理廠」; 8.「學校」; 9.「醫院」; 10.「監獄」; 11.「圖書館」; 12.「美術館」; 13.「文化中心」; 14.「運動場」; 15.「軍事基地」; 16.「武器」......等。 三、「服務提供」: (一) 設「專責機構」及「專責人員」負責「提供各種特定服務」,對「使用者」或「受益者」可能給予「免費服務」,此類「服務」可以由「私人提供」,但由於這些「服務」具有「公共特性」,是以「立法機關」經常「選擇」以「公部門方式」的「公共手段」來「提供」。 (二) 此種例子有 : 1.「公立學校」的「教育工作」; 2.「郵政人員」的「信函傳送」; 3.「預防針注射」; 4.「公立醫護系統」; 5.「公用事業服務質量」(「水電」、「公車」、「鐵路」等 ); 6.「青少年中途之家」......等。 四、「行為管制」: (一) 基於「公權力」,對於「違反管制規定者」施予「制裁」。 (二) 亦即「政府」對於「個人行為」及「團體行為」的「應為」( 要求 ) 與「不應為」( 禁止 ) 的「規範」。 (三) 例如 : 1.「刑事犯起訴逮捕」; 2.「有害化學使用管制」; 3.「專門職業標準訂定」; 4.「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物管理」; 5.「廢棄物污染源管制」; 6.「勞動安全檢查」; 7.「金融交易管理」; 8.「結婚離婚條件」; 9.「菸酒廣告尺度」......等。 五、「執政能力」=「治理能力」: (一)「維持」並「強化」政府的「執政能力」( 治理能力 )。 (二) 此項「執行工具」之「後援性基礎」,例如 : 1.「稅賦」及「規費」的「徵收」; 2.「公物維護」; 3.「財務行政」; 4.「人事管理」; 5.「政策規劃」; 6. 政府「內部溝通」與「外部溝通」; 7. 與「外國」的「官方外交」與「實質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