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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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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立法是工業革命的產物,工業革命的發源地英國,為改善工人的工作環境、廠礦的衛生設施、減輕童工女工的工作負擔,最先開始各種社會立法。推動英國社會立法有貢獻者,公認是功利主義思想家邊沁(Jeremy Bentham)及穆勒 (John Stuart Mill)。歐洲大陸的社會立法則應歸功於各國溫和派之社會主義者,他們所主張的社會政策和改革措施,被執政者採納,作為對抗工會和馬克思主義者的手段。德國宰相俾斯麥(Bismarck)就曾經說過:「假定老百姓都知道,君王已經為謀他們的福祉,費盡心機,那麼那些民主人士所吹噓的,就會變成引不起共鳴的笛聲。」社會立法的功能有二:一是預防或保障經濟生活可能發生的危險;二是保障職業活動,尤其是經濟上弱者的職業活動。各種社會立法都需要大量的財政支援,另一方面又因為社會福利的概念,隨著時代思潮而擴大,所以沒有一個國家能夠一蹴而及,一舉而完成各種立法工作,並付諸實施,莫不是經過多年的改進,逐漸的趨於完備。我國近年已公布的社會立法有:工廠法、勞工保險條例、勞工安全衛生法、兒童福利法、職工福利金條例、老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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