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職務說明書
【參考範例-國高中教務處幹事】 臺中市立○○國民中學 (3870*****X) 職務說明書 一、職務編號 A610010 二、職 稱 幹事 三、所在單位 教務處 四、官等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五、職 系 一般行政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生學習評量試務及成績處理等事項。30% 二、辦理學生學籍資料之建立及管理等事項。30% 三、辦理學生註冊、轉學、復學等相關事宜。15% 四、教師請假調課、代課之排課及輔導鐘點費清冊之繕造。15%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七、工作權責 一、本職務之職責係在法律規定及一般監督下,運用專精之學識獨立判斷,執行各項業務。 二、本職務基於職掌範圍所作之計畫、建議、決定,對校務之推展及改進均具影響力。 八、所需知能 一、須熟知國民教育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並具行政法、行政學及教育行政等方面知識。 二、需具基本電腦操作知能,檔案管理知識及統計能力。 三、辦理本工作應具相當之訓練及經驗,並具有溝通、協調、分析、研判、設計、規劃、創造力、縝密思考能力與高度熱忱。 備註 填表人 單位主管人事主管 機關首長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說明:一、本說明書共分八欄,其中二、三、六、七各欄由現職人員填寫,其他各欄由人事單位填寫。 二、現職人員應依規定據實填寫,如無現職人員之職務,由機關指定適當人員填寫後,送由單位主管核轉人事單位切實核正並擬具其所應歸之職系,陳機關首長核送歸系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