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蓋聶<<學習的條件>>
※蓋聶《學習的條件》一書中,提及五項學習結果形成五種不同能力 1.語文知識:能夠知道事物(knowing that)並能夠陳述(state),包括有三種情況的學習: ‧名稱(標記)的學習:學生能把一致性的語文反應(如專有名詞)使用到物體或物群上 ‧事實的學習:能以口頭或其他陳述方式來表示兩個或更多已命名物體或事實之間的關係 ‧有組織的知識學習:把已獲得的知識組織起來,並把新的知識加入已組織的知識網路中。 2.心智技能:運用符號取得知識的能力(=程序性知識)→辨別、具體概念、定義概念、規則、問題解決。 Ex:學生每月生活開支結算能力、教導學生慣性的概念。 3.動作技能:丟球、開車、寫字、操作工具均屬之。 4.態度:包括信念、情緒、價值等(=Bloom情意領域目標)。 Ex:會遵守交通規則,即為能度學習結果。 5.認知策略:認知策略個體經分析、思考、歸納獲得新知, 包括注意、編號、問題解決、提取、遷移,同時需較長時間才能發 展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