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行政責任的內涵
所謂「政策規劃及執行不可忽略個別團體以及地方關懷的情境差異」,係指行政責任的那項系統性意涵? (A)彈性 →「行政機關」及其「人員」在「規劃政策」及「執行政策」時,「不忽略」與「政策目標達成」有關的「個別團體」、「地方關懷」或者「情境差異」。 (B)敬業 (C)正當程序 →「政府」要「依法行政」。 (D)勝任能力 → 「行政機關」要有「所應履行任務」的「能力」且既有「效率」又有「效能」。 ~解析 : 一、依學者史塔寧 ( Starling ) 見解,將「行政責任」( Administrative Responsibility ) 的「內涵」分為 : (一)「回應」(二)「彈性」;(三)「勝任能力」;(四)「正當程序」;(五)「負責」;(六)「廉潔」,等六項。 二、史塔寧 ( Starling ) ,將「行政責任」( Administrative Responsibility ) 的「內涵」分為以下六項,茲一一就其內容述之 : (一)「回應」: 「回應概念」是指「行政機關」快速熟悉「民眾」的「需求」,更合「洞識機先」前瞻性主動行為。「回應力」的「標準」可區分為 : 1.「無」回應性 :「不」採取「行動」分析「本身職掌」及「民眾需求」。 2.「謹慎」回應性 : 表達一種知悉「民眾需求」的「興趣」或「意願」。 3.「高度」回應性 :「系統蒐集民意」並「設立回應制度」,以「調整回應」。 4.「完全」回應性 : 將「民眾」視為「衣食父母」,「不分你我」→「行銷取向」。 (二)「彈性」: 「行政機關」及其「人員」在「規劃政策」及「執行政策」時,「不忽略」與「政策目標達成」有關的「個別團體」、「地方關懷」或者「情境差異」。 (三)「勝任能力」: 1.「行政機關」要有「所應履行任務」的「能力」; 2. 而且要表現出「行政績效」→ 既有「效率」( 「較少成本」或「較多產」) 又有「效能」(「達到目的」)。 (四)「正當程序」: 「正當程序」應用在「政府運作」,其「意義」是指「政府」要「依法行政」。 (五)「負責」: 1.「負責」的「標的」: 「行政責任」的「負責內容」: (1) 不浪費、不延緩地執行職務; (2) 適當裁量; (3) 因應環境研擬政策變遷; (4) 增強民眾對政府管理的信心。 2.「向誰負責」: (1) 向「人民」負責; (2) 向「機關首長」負責; (3) 向「國會議員」負責; (4) 向「社會團體」負責。 (六)「廉潔」: 1.「廉潔」是指「政府運作」在「正面上」要能「坦白公開」; 2.「廉潔」是指「政府運作」在「負面上」要「抑制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