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行政革新
~精修 (一) - 補充相關考題 : Q. 行政革新的目標可分為兩個層次。就其除弊工作著手者,即是 : (A) 行政發展 (B) 行政物化 (C) 行政文化 (D) 行政溝通 ~解析 : 一、「行政革新」的「目標」可分為「兩個層次」: (一)「低層次」:「消極」的「除弊」→「行政發展」; (二)「高層次」:「積極」的「興利」→「發展行政」。 二、「行政發展」: 如果一個「行政系統」積弊「無法消除」,則奢談「興利」是「不切實際」的。所以,一個「發展中國家」的「行政革新」都「先從除弊開始」著手,即消除「行政文化」、「行政結構」及「行政程序」( 行政技術 ) 的「不合理」、「繁瑣」等問題,以「提高行政效能」,加強「為民服務」的「能力」,這就「接近」於一般所謂的「行政發展」( Administrative Development )。 三、「發展行政」: 再進而從事「興利」的「革新工作」。所謂「興利」,即指「行政部門」能有下列「作為」: (一) 能「主動」推動「經濟」的「發展」,及「其他方面」的「現代化」。 (二) 能「策劃」及「提高」人民「社會經濟福利」。 ※ 此也屬於「發展行政」的「一環」。